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结业后在修业年限内可申请回校补考、重修等。补考、重修合格后,如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可为其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随下一批次申请学士学位。现启动本学期第一批往届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与审核相关工作,工作程序要求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按要求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往届毕业生结业换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上完整的成绩单,交学生毕业前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结业所在年级的毕业要求审核学生学业情况,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生结业年份的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学位授予情况,并按要求在学生提交的《岭南师范学院往届毕业生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各学院于10月11日上午11:30前由学院统一将审核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教务处审核:毕业审核及制证工作初定10月20日前完成;学位授予结果须由教务处提交下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